錯過今年的日本打工度假申請了嗎?從現在就開始準備,明年的別再錯過囉!!
小編替大家整理了2014年的日本打工度假相關說明,要仔細的看唷!!
首先,在開始準備之前記得先進入以下連結網站,一定要先看過相關規定唷!!
日本與其他國家比較不同的是,日本打工度假為紙本送件,需本人親自辦理唷!!
有關簽證手續,每一步都不能馬虎唷!!
在官方網站有需多範本連結可供下載,主要消息發布還是以官方為主唷!
申請手續如下
1.申請方法
須由申請者本人,攜帶所需文件,向本所提出簽證申請。
※不接受代理申請或郵寄申請。
2.申請地點
(北)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
(南)日本交流協會高雄事務所
3.申請期間
第一期 : 2014年 4月28日(一) ~ 5月2日(五)
第二期 : 2014年10月27日(一) ~10月31日(五)
4.受理申請時間
上午09:15-11:30
下午13:45-16:00
※其餘時間不接受申請。
5.受理對象
第一期 : 1983年 4月 29日~ 1996年5月2日出生,
並打算在2014年6月9日起一年內,赴日打工度假者
第二期 : 1983年10月 28日 ~ 1996年10月31日出生,
並打算在2014年12月8日起一年內,赴日打工度假者
6.申請費用:
手續費台幣1100,每年四月依照匯率有可能調整。
7.申請所需文件(這點很重要,務必仔細閱讀。)
(1)簽證申請書
第二頁
(2) 2吋白底彩色證件照1張 ( 6個月內拍攝,正面、脫帽、無背景 )
請貼於申請書上。
(3) 台灣身分證影本(正、反面)
請用A4白紙,單面印刷。
(4) 履歷書
請申請者本人以中文或日文書寫。
(5)調查表
請申請者本人以中文或日文書寫。
(6) 理由書(希望利用打工度假制度的理由)
希望利用打工度假制度的理由,請申請者本人以中文或日文書寫。
(7) 計畫書(希望從事的活動內容)
此次赴日後,您想要做什麼, 請申請者本人以中文或日文書寫。
(8) 最終學歷等證明文件
例:在學(休學)證明(正本)、畢業證書(影本)、休學證明書(影本)等。
※沒有註明「依教育部規定本證可替代在學證明」之學生證不予認可。
※ 學歷證件因改名而與現在名字不一樣時,請附加提出有改名記錄之戶籍謄本(正本,3個月內)
(9) 足以購買回台之交通票券,及在日停留初期維持生活之必要費用的證明文件
8萬台幣以上由銀行或郵局開立之存款證明書(正本,1個月內所申請的存款證明)
※存摺影本者,不予認可。
※若所提出之存款證明為親屬所有,則請另加附可證明雙方關係之戶籍謄本(正本,3個月內)
(10)其他自我推薦之文件影本 (並非絕對必要)
例:日本語能力檢定合格證明、日本語學校修了證明書、日本文化或技藝方面相關證書等,可自我推薦之相關文件。
(11)護照影本(護照正本也請同時帶過來)
相片資料頁(含簽名欄頁)要影印。若曾取得日本簽證、曾入出境日本等,其相關之各頁也請全部影印提出。
審查方式
- 對於所有受理申請的案件,將會進行嚴格審查。
- 若申請件數多過發給件數時,將以最符合打工度假制度宗旨及發給要件為準,來選出合格者。
- 審查官判斷有必要時,將會安排面談。
- 對於審查之基準,不發給之理由等,恕無法回答,敬請諒解。
- 同一申請期間重複提出申請者(包含向台北∙高雄兩事務所之申請)一律無效。
審查結果
- 發表日期
第一期: 2014年 6月6日(五)
第二期: 2014年12月5日(五)發表方式
審查結果,本所將公告合格者之受理號碼(受理申請時,由本所蓋在受理領證憑單上之號碼)於本所網站,
並張貼於台北∙高雄兩事務所門口。 請上您提出申請之事務所網站或事務所門口之公告確認。
※關於審查結果,恕不接受電話、窗口等之查詢。
領證手續
領證期間 (以2014年申請者為例)
第一期: 2014年 6月9日(一) ~ 2015 年 6月9日(二)
第二期: 2014年12月8日(一) ~ 2015年12月8日(二)
※領取簽證所需文件請按此連結。
※注意(重要)
∙ 過了上述之領證期間,就不能再領證,請務必注意。
∙ 不能在上述期間內完成領證手續者,視同放棄,該許可亦將失效。
∙ 若遺失受理領証憑單,將無法領取簽証,請務必妥善保管。
※注意(重要)
各期之領證期間與該期「簽證之有效期間」是一致的。
不能在有效期間內赴日者,該簽證將失去效力。
以上資料擷取自日本交流協會官方網站,詳細資訊還是以官方網站為主唷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