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年,我16歲,努力賺錢拼命工作,不容許有一星期以上沒工作
不允許存摺的數字往下落。17年的工作生涯,17年的安逸生活,
內心裡也住著17年,七零八落的靈魂。
25歲到33歲,我有一份好的工作,
好的薪水,好的老闆,好的同事,好的未來人生,
卻從未追求藏在心中的夢想。
某天,E-MAIL傳來一篇文章,
「年輕人不要老是在游泳池裡游泳,偶爾也要到大海游一游。」
我開始蠢蠢欲動,是不是應該出去走走,要不然萬一明天死了,怎麼辦?
把心一橫,拋下人們羨慕的錢多、事少、離家近工作,我問我自己,
「出國旅行回來後,你有沒有辦法從新來過,那怕是當一名搬運工人你都要肯做 ?」
我毫不猶豫承諾自己,「沒有餓死的我,只有不肯做的我。」
幾趟旅行之後,那位嗜錢如命的我,那個只知道工作賺錢的我,
開始有了些些不一樣。想活出自己的生命價值,錢固然很重要,時間更是無價。
一趟徒步100天台灣的旅行,重新認識自己,認識台灣。
原來,最棒的國家,是我生長的地方;
原來最幸福的時光,是用心過好的每一天,真誠地對待自己。
出走帶給我什麼樣的勇氣
聽完一場精采的演講,講者通常在最後都會發問「有沒有問題? 」
便能看見此起彼落的手,舉個不停。
我的手依舊停留在大腿上,不敢舉起來。
我無法開口在大家面前說話,害怕別人怎麼看我。這是五年前的我。
五年後的我,能夠站在台前,
口沫橫飛說著每段旅行的精彩人生,講著那些狗屁倒灶的不好;
歐普拉說: 善用自己的人生,去幫助別人的人生。
我不知道我有沒有做好這件事,但我從沒忘記,我有這麼一件事情要去做好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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